以下说明和条件适用于在您的系统上安装西门子软件、安装过程中在您的系统中存档西门子软件的副本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用西门子软件等情况。
请注意:
此软件受德国和/或其它国家的版权法和国际条约条款保护。未经授权复制和分发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的将遭到起诉。这种行为将会根据刑法和民法予以起诉,并可能受到严厉惩罚和/或损害索赔。
在安装和/或使用本软件之前,请阅读本软件的所有许可条款。这些条款附在本注意事项之后。
如果您是收到的是“试用版”软件,那么该软件只能根据本注意事项后面所列的试用版许可条款用于测试和验证的目的。
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此软件。因为该软件是试用版,我们不能排除现有数据被修改、覆盖或丢失的可能。因此,我们对因为该安装或忽视本法律告示所造成的损害和/或数据丢失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非您拥有西门子授予的有效许可,否则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用本软件。如果您没有有效的许可(需提供相应的许可证书才能成立),则必须立即中断安装。请勿使用所安装的西门子软件,并联系您身边的西门子办事处,以避免任何损害索赔。
安全性信息
西门子为其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了工业安全功能,以支持工厂、系统、机器和网络的安全运行。
为了防止工厂、系统、机器和网络受到网络攻击,需要实施并持续保有全面、先进的工业安全概念。西门子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只是此概念的其中一个要件。
客户负责防止其工厂、系统、机器和网络受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只有在必要时并采取适当安全措施(例如,使用防火墙和网络分段)的情况下,才能将系统、机器和组件连接到企业网络或互联网。
此外,应考虑遵循西门子关于适当的安全性措施的指南。更多有关工业安全的信息,请访问 http://www.siemens.com/industrialsecurity。
西门子持续对产品和解决方案进行开发以提高安全性。西门子强烈建议您及时更新产品并始终使用最新产品版本。如果使用不再受支持的产品版本、或者未能应用最新的更新程序,可能会增加客户遭受网络攻击的风险。
为持续获取有关产品更新的信息,请订阅西门子工业安全 RSS 源,网址为 http://www.siemens.com/industrialsecurity。
关于提供自动化与驱动技术软件的一般条件
(状态:2015 年 7 月 1 日)
1 提供软件并授予软件使用权利
1.1 定义
“订单数据”是双方达成的关于软件标识的详细信息,包括订单确认时西门子产品编号和西门子最新产品目录中对应该产品编号的订购信息。如果客户未收到西门子的订单确认,则以西门子接受订单时向客户提供的 授权凭证中产品编号的详细信息为准。
“授权凭证”即许可证书以及软件产品证书,这两种证书各包含有关该软件取得的使用权限性质的详细信息。授权凭证随附软件或交货通知提供。
“工程软件”是指用于工程的软件,例如用于项目规划、编程、参数设置、测试或调试。
“早期版本”是指该软件的早期发布版本,通常可通过版本号的变化进行识别。
“实例”指的是位于实际操作系统环境或虚拟操作系统环境中的实例。
“开源软件”包括开源软件或第三方的类似软件。
“执行软件”是指用于工厂和设备操作的软件,如操作系统、基本系统、系统扩展或驱动程序。
“服务包”是修正软件缺陷的软件发布,但通常不涉及功能性的任何变更。
“产权”定义在第8.1节中。
“软件”是指客户根据本协议从西门子获得的软件产品,包括相关文档。
1.2 本通用条件的适用范围
本通用条件应专门适用于西门子向客户提供的自动化与驱动软件。客户的通用条款和条件仅在西门子以书面形式表示明确接受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1.3 主题
西门子将按订单数据向客户提供软件,并根据许可类型(见第2节)与可适用的软件类型(见第3节)授予客户软件权利。许可类型和软件类型详见订单数据和/或授权凭证。
基于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如果客户只收到软件但西门子没有授予使用许可,则客户仅限于在根据第2节的说明获得使用许可权限,以及在需要许可密钥的情况下也获得许可密钥的前提下,才有权使用该软件。
如果以电子方式提供软件或者已经授予了复制软件的权利,则本通用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客户经西门子批准生成的副本。
1.4 交付范围
西门子将根据订单数据,以数据介质形式或通过网络下载方式向客户交付软件及相应的授权凭证。
西门子有权选择以电子方式随附软件本身或以电子方式免费下载形式提供该软件的相关文档。如果订单数据证明交付范围不包括文档,则文档需单独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无权生成副本,而应购买所需数量的文档副本。
如果软件出于技术激活目的需要一个许可密钥,那么西门子将向客户提供一个许可密钥。
如果双方同意客户仅获得软件而暂时不授予软件使用权限,则交付范围将不包括许可密钥和授权凭证。如果客户获得仅用于验证目的的使用权限,则交付范围将可能包括一份授权凭证。
1.5 包含的第三方软件组件
如果软件中包含有开源软件(下称“OSS”),则在软件的 Readme_OSS 文件中将予以列明。客户有权按照适用于开源软件的许可条件使用开源软件。这些 OSS 许可条件随附于软件,且优先于本通用条件。如果基于 OSS 组件与适当组件的连接,向客户授予了与适当组件相关的使用权限,则开源软件许可条件应优先适用。
如果开源软件的许可条件中涉及到源代码发布,则西门子将应客户请求向客户提供开源软件源代码,但要收取费用以补偿相关开支。除开源软件外,软件中可能还包括其它被许可的软件,即非由西门子开发而由西门子从第三方(如 Microsoft Ireland Operations Ltd)基于许可获得的软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客户在 Readme_OSS 文件中收到被许可软件的许可方的条件,这些条件应适用于该许可方对客户承担的责任。有关西门子对客户承担的责任,任一情况均应适用本通用条件。
1.6 软件性质、系统环境
软件的性质应完全以订单数据/合同签订时与软件文档相关联的订单确认为依据。客户应根据订单数据/订单确认或授权凭证以及相关文档中的要求提供系统环境。
客户应自行安装软件并进行配置。
2 许可类型
西门子应就下述许可类型授予客户以下软件权限。
2.1 单一许可
客户应当被授予在一(1)个实例上安装软件并且以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所规定的方式使用所安装软件的权利,该权利是非独占性的且无限期有效(详见“使用类型”)。
2.2 浮动许可
客户应当被授予在任何所需数量的客户硬件设备上安装软件的权利,该权利是非独占性的且无限期有效。允许同时使用软件的对象数量(如,用户或设备)取决于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的规定。
2.3 租用许可
客户应当被授予在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规定的时限内在一(1)个实例上安装并使用软件的权利,该权利是非独占性的(详见“使用类型”)。如果规定以小时计算使用期限,那么使用时间自软件启动时开始,并且在软件关闭时结束。如果规定按照日、周或月计算使用期限,那么规定的期限自软件首次启动的时间起算,而不论实际使用时间。如果使用期限指定为某具体日期,那么许可将于该日期终止,而不论实际使用时间。
2.4 租用浮动许可
客户应当被授予在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规定的时限内在任意数量的客户实例上安装并使用软件的权利,该权利是非独占性的(详见“使用类型”)。允许同时使用软件的对象数量(如,用户或设备)取决于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的规定。如果规定是以小时计算使用期限,那么使用时间的计算就是自软件启动时开始,并且在软件关闭时结束。如果规定按照日、周或月计算使用期限,那么期限自软件首次启动的时间起算,而不论实际使用时间。如果使用期限指定为某具体日期,那么许可将于该日期终止,而不论实际使用时间。
2.5 演示许可
客户应当被授予在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规定的时限内在一(1)个实例上安装并以验证为目的使用软件的权利,该权利是非独占性的(详见“使用类型”)。如果规定按照日、周或月计算使用期限,那么期限自软件首次启动的时间起算,而不论实际使用时间。如果使用期限指定为某具体日期,那么许可将于该日期终止,而不论实际使用时间。
2.6 演示浮动许可
客户应当被授予在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规定的时限内在任意数量的客户实例上安装软件的权利,该权利是非独占性的(详见“使用类型”)。允许同时以验证为目的使用软件的对象数量(如:用户或设备)也可通过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推断得出。如果规定按照日、周或月计算使用期限,那么期限自软件首次启动的时间起算,而不论实际使用时间。如果使用期限指定为某具体日期,那么许可将于该日期终止,而不论实际使用时间。
2.7 试用许可
客户应当被授予在一(1)个实例上安装软件,并且以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规定的以验证为目的的方式使用软件的权利,该权利是非独占性的(详见“使用类型”)。使用的期限仅限于十四(14)天,自软件启动时起算,除非订单数据或授权凭证中规定了不同的使用期限。试用期结束后,客户必须删除或卸载该软件。
3 软件类型
客户可从西门子获得工程软件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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